close

世上 

常常有一些事被劃分

有些應該 有些不應該

例如我的暑假被劃分一半

七月悠閒 可以努力打工

八月暑修 得半工半讀

這是應該 不...應該是活該

又如以十八歲為劃分

十八歲以前 我一直待在中部 也就是彰化

十八歲以後 我跑到台北

而這個答案 就還有待商確

畢竟發生了太多事

而以打工作為一個分界

打工前 我身為一個米蟲 無所事事就是玩 到處胡思亂想

打工後 身為一個打工仔 吃飽沒事就是上班 而沒能留心力去想

然後以此做為一個劃分

我忘了對一個人的思念...

很明顯的不應該...

凌晨三點鐘...

很好聽的一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m78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